关于2015年年终报账和对账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2015年财务年终结账、对账、决算等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学校总体安排,现就年终报账和对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2月11日17:00前结清所有往来账款(含历史遗留往来账款)。
2、12月11日17:00前执行完财政下拨的各项目资金,否则未执行完的项目资金将会被依规收回。
3、12月11日17:00后停止对外报销。2016年元旦后开始正常办理;同时,自明年始,隔年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4、12月17日开始各单位全年对账,具体时间安排: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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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电信石油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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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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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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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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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艺术学院、导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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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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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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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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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院、电大教务处(现代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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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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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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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