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的通知
鄂电大字〔2016〕20号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廖长林
副组长:胡雄
成 员:张文捷 余建武 李述武 饶雨泰 李鹏辉
王勋建 万荣国 赵继红 彭宜佳 万小震
刘新春 姜玲
办公室主任:张文捷
二、岗位空岗数
(一)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教授)1个
(二)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非教师) 5个
(三)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非教师)27个
三、资格条件
竞聘各岗位的资格条件按《关于印发我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首次)的通知》(鄂电大字〔2011〕19号)文件执行,原则上不得越职级竞聘。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对象,其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具备上一职级职称(即专业技术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资格且在现职级最高等级的(即分别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八级或五级),可竞聘上一职级岗位;其他具有上一职级职称资格的可竞聘现职级最高等级且不受空岗限制。
四、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
(一)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由个人填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1 ),同时附上本人申报岗位的有关材料。个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各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评议、评审。各部门按要求进行评议或评审。
(四)部门公示。各部门对通过评议或评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审核。各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等级与个人业绩情况报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 学校公示。学校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七)学校研究聘用人选,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材料要求
按照《教师及专业技术竞聘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的要求准备。
六、时间安排
调整工作拟在4月中旬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本通知所涉及政策文件均可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政策规章处查看。
附件:1.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表
2.教师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
3.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异动人员汇总表
4.教师及专业技术竞聘申报材料要求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