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鄂组电明字〔2015〕17号)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抓紧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掌握实情。请做好2015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特困救助不同于一般性、常规性的普通走访慰问,主要用于救助生活特别困难党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5、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也可作为救助对象。
二、有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实事求是,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推荐上来。
2、请认真填写《2015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以党总支为单位,于2016年1月14日前报组织部。
电子发送至:hbddzzb@126.com,纸质报送至6317办公室。
附件:2015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
组织部
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