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请依据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出本单位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见附表)。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只列“干货”,项目条数控制在10条以内;
2.工作目标要求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不得遗漏重点工作;
3.工作目标须经部门班子成员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报送;
4.请你们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工作目标报送至党办校办。纸质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和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材料请发送至hbddmsk@126.com。
联 系 人:王海洋 李智慧
联系电话:87588771
附表:二级单位2016年工作目标一览表
党办校办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