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
第四季度教职工医药费审签、报销时间定在2015年12月1日、2日(星期二、星期三)两天。12月1日在鲁巷校区离退休工作处阅览室审签报销;12月2日在关山校区审签报销(地点在校食堂对面宿舍楼5B105室)。为方便教职工,医药费审签、报销将同步进行。
温馨提示:
1、严格医药费报销规定,请大家准备病历、双处方及相关资料以备查、备档。
2、凡需在非指定医院看病,须先申请、后就医。
3、请大家遵守医药费审签、报销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审签医药费的,请提前告知,到下一季度再审签。
特此通知
后期服务集团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