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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ebaitiancms  来源:http://210.42.160.51:8088/   时间:2015-11-19 00:00:00 点击:

各位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
    第四季度教职工医药费审签、报销时间定在2015年12月1日、2日(星期二、星期三)两天。12月1日在鲁巷校区离退休工作处阅览室审签报销;12月2日在关山校区审签报销(地点在校食堂对面宿舍楼5B105室)。为方便教职工,医药费审签、报销将同步进行。

    温馨提示:
    1、严格医药费报销规定,请大家准备病历、双处方及相关资料以备查、备档。
    2、凡需在非指定医院看病,须先申请、后就医。
    3、请大家遵守医药费审签、报销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审签医药费的,请提前告知,到下一季度再审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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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