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40号)文件精神,我省拟于2016年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按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一)2015年度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年度内退休人员);
(二)二级聘用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个人承诺书》(表格及填表说明附后),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表的收集、指导、汇总工作。个人信息表填写完成后,以姓名命名存档;单位所有人员信息采集完成后,以单位名称命名打包上报,并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个人承诺书》纸质版交人事处。
(二)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5日,经人事处审核信息,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准确领会精神。此次采集的信息将与个人工资福利、退休待遇、社会保险等权益紧密挂钩。各单位、各位教职工务必提高认识,真实、完整地填报数据信息。
(二)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高效。此次数据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初审、录入、报送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人事处负责数据信息的审核完善工作。所有参与此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三)真实录入数据。教职工必须对个人所填报数据信息负全责,并签字确认承诺。各单位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此次信息数据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加人事处工作群(群号427742278)
联系人:黄煦 电话:87588841
附件:1.《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填表说明》
3.《个人承诺书》